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959.“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”表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。这“裤子”和“亚麻布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裤子”是指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,如下文所述;“亚麻布”是指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,也如下文所述。“裤子”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,是因为衣服或遮盖物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(参看9827节),裤子所披或所盖的腰部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。“腰”就具有这种含义(参看3021, 4280, 4575节);“生殖器官”也具有这种含义(4462, 5050-5062节)。下文(9960节)将阐述何为真正的婚姻之爱。
裤子之所以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,是因为“亚麻布”或“亚麻”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(7601节),构成外在本身的,是真理。真理构成外在的原因是,内在事物终止于外在事物,并立在其上如同立在它们的底层支撑上;良善的底层支撑就是真理。它们就像一座房子建于或立于其上的地基或根基;因此,“房子的地基或根基”表示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(参看9643节)。此外,真理也是那保护良善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,并抵挡它们的;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(9643节)。正因如此,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天堂的最后和最低部分;也正因如此,人身上最后或最外在的东西,即他外面的皮肤对应于天堂中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(5552-5559, 8980节);但不对应于那些持守与良善分离之信的人,因为这些人并不在天堂。由此可见为何裤子要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。但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(它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)时,他的裤子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来作的,这从后面的章节明显看出来,在那里,经上说:
他们用细麻布、用编织的工作内袍,并用细麻作冠冕和用细麻作华美的裹头巾,用捻的细麻做亚麻布裤子。(出埃及记39:27, 28)
当亚伦穿圣衣时,他的裤子只用亚麻布来作,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:
亚伦进圣所的幔子内的时候,要穿上亚麻布圣内袍,把亚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腰束亚麻布带子,将亚麻布冠冕戴在自己身上。这些都是圣衣。他要用水洗身,然后穿上它们。要先献上燔祭和祭物,通过它们为圣所赎罪,免除污秽。(利未记16章)
那时亚伦之所以要穿上也被称为“圣衣”的亚麻衣服,是因为那时,他正在履行为会幕,以及百姓和他自己赎罪,免除污秽的职责。通过洗濯、燔祭和祭物而实现的一切赎罪,都代表心洁除邪恶和虚假,因而代表重生;洁除邪恶和虚假,或重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。这就是为何那时亚伦穿亚麻衣服,因为“亚麻衣服”表示信之真理,如前所述。洁除邪恶和虚假都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(参看2799, 5954e, 7044, 7918, 9089节);因此,重生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(1555, 2046, 2063, 2979, 3332, 3665, 3690, 3786, 3876, 3877, 4096, 4097, 5893, 6247, 8635, 8638-8640, 8772, 9088, 9089, 9103节)。
由于同样的原因,当祭司从祭坛上收灰时,他就穿上亚麻衣服,亚麻裤子(利未记6:10, 11);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圣所的时候,也要这样做;对此,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:
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,必进入我的圣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。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服;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,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。他们头上要戴亚麻布裹头巾,腰穿亚麻布裤子。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。(以西结书44:15-18)
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新殿,新殿表示新教会;“利未人撒督”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;“亚麻衣服”表示用来实现洁净和重生的信之真理;“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”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不可与人的自我,或人自己的东西混杂;因为“汗”表示人的自我,或人自己的东西;而人的自我,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(210, 215, 694, 874-876, 987, 1047, 3812e, 8480, 8941节)。
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时,他所穿的裤子之所以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作的(这从前面引用的经文,即出埃及记39:27, 28明显看出来),是因为亚伦穿上这些衣服就代表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;亚伦本人则代表那里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;他的衣服代表那里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(9814节);“细麻”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(5319, 9469节)。
5854.主规定,灵人当流入世人的思维和欲望,而天使则流入他所关注的目的,进而通过这些目的流入随目的而来的一切。天使也通过善灵流入他在生活中所做的好行为和所信的真理;他们利用这些引导他尽可能地远离邪恶和虚假。这种流注虽悄无声息,不为世人所察觉,但仍隐密地有效运行。天使尤其转移邪恶的目的,引入良善的目的。不过,他们若无法做到这一点,就会退离;并且越无法做到这一点,就退得越远;他们越不在场,恶灵就越靠近。因为天使不可能存在于邪恶的目的中,也就是存在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;即便如此,他们仍旧同在,只是相距甚远。
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将人引入良善的目的;但这会夺走此人的生命,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与这些目的完全相反的爱中。因此,这条神性律法是不可违反的,即:人当处于自由;良善与真理,或仁与信当在他自由的时候,而绝不可在强迫之下被植入。因为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接受的东西,都不会存留,而是会消散。事实上,强迫一个人做某事,并不等于将它注入此人的意愿,因为在强迫的状态下,这个人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行;因此,当他回到自己的意愿,也就是自己的自由中时,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注入的,都会被根除。所以,主通过人的自由掌管他,尽可能地约束他,使他远离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。因为主若不约束人,人就不断陷入最深的地狱。
刚才我们说,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把人引入良善的目的;因为恶灵能瞬间被赶走,哪怕人周围有成千上万的恶灵;而这种事只需一位天使就能做到。但这个时候,此人会经受如此的折磨,进入如此的地狱,以致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住,因为他会悲惨地被剥夺生命。事实上,人的生命就在于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恶欲和谬念。若这生命不通过恶灵来维系,由此得以纠正,至少被引导,他一分钟都活不下去,而是化为乌有。因为除了为自己的缘故而对自我、利益和名声的热爱,因而除了凡违反秩序的东西外,没有什么东西能抓住他。因此,他若不轻轻并逐渐通过对他自由的引导被带回秩序,就会立刻灭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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